日間碩士班(Master of Fine Arts, MFA)
- 修業要點
- 學生手冊
- 相關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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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程及概要
授予學位:藝術碩士(Master of Fine Arts)
畢業學分數:51學分(含碩論文6學分)
碩士班畢業創作請見:創作成果
學術成果發表 → 計畫考試 → 學位考試(申請前須完成語言能力檢定)
※外語檢定:申請碩士學位考試前須通過相當於英檢中級(複試)程度以上之外語檢定考試,或修習本校開設之「研究生英語」課程6學分(不列入畢業學分數)及格,始得畢業。
此科目學分表為110學年度後入學適用
108學年度、109學年度入學請參考 本校教務處課程科目學分表
修業學分規定
類別
學分
碩必修
6
碩選修
24-36
碩院選修
3
碩論文
(本所碩論文為畢業創作及創作論述與說明)
6
碩跨所選修
0-9
碩跨校選修
0-3
-
表單皆經110學年度所務會議修正通過
可自行下載列印或至所辦領取
指導教授相關
成果發表相關
計畫考試相關
學位考試暨離校相關注意事項 參閱此連結
學位考試相關表單(如審定書、合格同意書等)請至【校務行政資訊系統】申請及列印
畢業相關
論文封面範例
僅供參考,系別請參照個人學位考試表單填寫